成都加強公共資源配置管理 今后將全面推進電子招投標 |
發布日期:2014-01-08 |
為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配置權力(以下簡稱資源權)運行,加強公共資源配置管理,7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網站公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配置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指出要嚴格國家投資項目招投標管理,全面推進電子招投標。
《意見(試行)》指出凡符合市場化配置要求的公共資源項目,一律納入市場化配置的軌道;凡進行市場化配置的公共資源項目,一律依法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網絡電子競價等市場化公平競爭方式,進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規范交易;凡公共資源交易的相關信息,一律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發布,接受群眾監督。盡快全面實現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實現資源權公開規范運行。
并且要嚴格國家投資項目招投標管理,嚴禁拆分項目規避招標、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嚴控工程量變更,并且全面推進電子招投標,建立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投標的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以信息化手段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在國土資源監管方面,要嚴格審核土地出讓前置條件、完善土地出讓后的監管制度、依法統一開展國土資源出讓,不得擅自改變國土資源出讓方式,嚴禁將應招標、拍賣的經營性用地變通為掛牌、協議等其他方式出讓。要將采礦權有償出讓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土地一級開發整理項目統一納入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實施招標。
此《意見(試行)》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源自:四川在線記者: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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