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X047(S339)繁九路K11+240-K16+078剛改柔工程澄清公告
項目編號:WH01GC2018JT0686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潛在投標人對本項目提出的疑問,統一回復如下:
問1:招標公告所列投標人類似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至開標之日上推三年內(以交工驗收報告時間或建設單位書面證明完工材料為準)完成二級及以上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須包括路面改善工程)不少于2個,且所提供的類似業績總公里數不少于10km(其中至少包括一個項目單項合同金額600萬元及以上的業績);提供交工證書(或建設單位書面證明完工材料)、施工合同的復印件(或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放入投標文件中。(中標候選人的業績將會公示,接受監督)。公路水毀修復工程是否符合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含路面改善工程)的要求?
答:公路水毀修復工程必須包括連續路面結構層施工內容的,同時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關于投標人類似業績要求,方可作為類似工程業績,零星公路災毀、水毀工程不能作為類似業績;如果提供的施工合同無法體現是否為連續路面結構層施工內容,則須提供業主方出具的證明材料。
問2:我公司準備參與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18年4 月24 日發布的2018年X047(S339)繁九路K11+240-K16+078剛改柔工程的投標,該招標文件P111頁條款“注2.應附投標人所屬社保結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經理(以及備選人)和項目總工以及備選人) 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 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項目經理(以及各選入)和項目總工(以及備選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 并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 復印件。”我公司為事業單位性質,出具由上級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可不可以?
答: 根據蕪湖市交通運輸局向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致函詢問能否刪除交通類招標文件模板中要求提供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社保繳費證明內容,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已在新交通類中刪除該相應條款并同意本項目也刪除該相應條款。現將招標文件P111頁(三)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歷表“注2:本表后應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經理(以及備選人)和項目總工(以及備選人)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項目經理(以及備選人)和項目總工(以及備選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復印件。”刪除,“將(三)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歷表注3改為注2”。
3 .此項遺漏,現補充如下:
投標報價匯總表 |
標段:2018年X047(S339)繁九路K11+240-K16+078剛改柔工程 |
序 號 |
章 次 |
科 目 名 稱 |
金額(元) |
1 |
100 |
清單 第100章 總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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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 |
清單 第200章 路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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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0 |
清單 第300章 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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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00 |
清單 第400章 橋梁、涵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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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100章至700章清單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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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已包含在清單合計中的材料、工程設備、專業工程暫估價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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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單合計減去材料、工程設備、專業工程暫估價 合計(即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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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計日工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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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
530000 |
10 |
投標報價(5+8+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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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開標時間為2018年05月22日9:30,現修改為2018年05月30日09:30 ,投標保證金的到帳截止時間修改為2018年05月29 日10:00,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請投標單位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制作投標文件。
采購人:蕪湖市公路管理局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永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