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忠縣出臺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 |
發布日期:2014-01-26 |
近日,忠縣根據縣人大《關于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招投標工作和招投標活動。
《通知》要求,要合理界定邀請招標和直接發包項目范圍和性質,除開應急搶險項目、涉密項目及部分BT、EPC項目、部分項目設計外,原則上其他國有投資項目均實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直接發包項目,嚴格審批程序,項目審批部門只有建議權而不行使審批權。
《通知》強調,要繼續執行和鞏固完善相應制度,即網絡招標制、代理機構隨即抽選制、項目標段劃分審批制、招標文件范本制、招標文件會審制、代理機構“三限”制、一個系統、“三大監督”制、項目合同備案制、工程款集中支付制、“黑名單”制,切實保障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進行。
《通知》規定,在評標過程中要交叉使用綜合評估法和合力低價評標法,防止人為干預,減少主觀因素。要加強標后監管,明確標后監管的責任主體為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業主代表和監理單位實行違責失職重處制,防止違法轉包非法分包行為發生;施工單位的主要人員繼續執行押證施工制度,建立“五大員”現場簽到制;中標單位除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外,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信譽保證金,如有轉包分包行為將予以沒收。
源自:重慶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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