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涂縣公共自行車運營服務采購項目澄清答疑公告
一、項目名稱:當涂縣公共自行車運營服務采購
二、項目編號:DTCG201405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9月10日
四、針對潛在投標人的疑問,現答復如下:
1、關于“招標文件中未提及投標時是否需要帶投標樣品,若需要,應明確投標樣品的構成,運達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的疑問,現答復如下:(1)投標時提供以下樣品:站點控制器1套、鎖車器2套、自行車1輛;(2)樣品于2014年10月9日上午8:30前送達當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樣品室;(3)中標候選人樣品交由招標人封存。
2、關于“招標文件中“采購清單”第17項為“車棚建設”,并注明“具體要求于簽訂合同時確定”,且車棚沒有參數要求,那么車棚建設是否屬于本次招標內容,是否需要進行報價?”的疑問,現答復如下:車棚建設不屬于本次招標內容,項目報價中不含車棚建設費用,具體建設要求在簽訂合同時約定。
3、關于“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1項將投標文件分為技術標和商務標兩部分,在“投標人須知”的第http://www.yzczb.com項中對封裝的要求為“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所有‘投標文件副本’一起用一個包裝袋封裝好”,那么技術標和商務標是應該先分開封裝后再進行二次合并封裝,還是直接放一起進行一次性合并封裝?”現答復如下:招標文件中 “投標人須知”的第http://www.yzczb.com項修改為:“投標文件商務標、技術標必須分別封裝。并在每個外封上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人名稱和地址等,以及“請勿在2014年10月9日上午8時30分之前啟封”的字樣。每個外封口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五、與本次澄清相關的內容作相應變更,其他內容不作修改。該澄清答疑作為《當涂縣公共自行車運營服務采購》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當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當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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