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市力促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三規范” |
發布日期:2018-03-21 |
一是規范招投標決策。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包括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凡達到《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必須公開招標標準,強制進入工程交易中心公開招標。對法律明確規定可以邀請招標和可以不招標的幾種特定情形的項目,也要堅持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增加項目實施透明度。 二是規范小額工程建設管理。嚴格小規模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管理,同一業主,使用同一資金來源、或同一區域建設內容相似的項目,應一次性報批,不得以資金不足、征遷困難、稅收涵養等為由,化整為零分拆報批,規避公開招投標。規范邀請招標實施程序,一般建設工程優先邀請企業庫單位參加。邀請招標活動應委托中介單位代理,評標專家原則上從省評標綜合專家庫隨機抽取漳州市專家。 三是規范交易市場運作。全市投資1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小額工程,要全部進入交易中心開展招標活動。全省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平臺聯網后,全市工程招投標進入交易中心電子開標、評標。 來源:海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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