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公共資源招投標信用體系建設意見 |
發布日期:2018-01-18 |
公共資源招投標信用體系建設意見出臺 失信行為將受聯合懲戒1月17日從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獲悉,我省日前出臺《加強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市場主體,可享受“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意見》提出,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提倡招標人或采購人依法依約對誠信市場主體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鼓勵招標人參考使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信用積分等,使守信者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更多機會和實惠。對于誠信市場主體,主管部門會將其優良的信用記錄在門戶網站、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等平臺上公示,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也會重點推介誠信企業。另一方面,對規避招標、出借資質投標、圍標串標等嚴重失信行為,我省將共享失信信息,多部門聯合懲戒。嚴重失信企業的行為,將被公開披露,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有直接責任的執業人員,將被禁入交易市場和行業。而且,企事業單位的嚴重失信行為,也會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個人信用記錄。(記者 彭一葦、通訊員 閔紅義)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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