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管局抓住“找、防、控”,切實抓好風險防控
巢湖市公管局通過明晰工作職責、列明權力所在、找準廉政風險點、評估風險等級、規范權力運行、建立預警系統、抓住“找、防、控”三個環節,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等手段,扎實有效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一是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及造價咨詢單位動態管理,實行優勝劣汰。完善考核辦法,提升服務效能,認真落實評標專家考評細則,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予以記分處理,并提請省公管辦給予網上披露;健全招投標活動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采取積極防范措施,排除可能影響評標公正性的種種因素。
二是中標企業履約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加強與各項目業主單位的互動,必要時應業主單位要求,配合業主單位進行標前約談。對于各項目單位反饋過來的項目實施方存在的未履約或者降低技術、質量標準,不完全履約等行為,經調查核實后堅決予以打擊。
三是優化流程,規范行為。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標準”和“事有專管之人,人有專司之職,時有限定之期”的要求,圍繞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招標業務,對涉及我局的31項權責事項,進一步健全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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