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無效的七種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以下7類情況屬于“中標無效”。
1、依法必須招標未招標。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違反法律規定,未進行招標的,中標無效。
2、泄露標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或者泄露標底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3、圍標、串標。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
4、借用他人名義投標。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
5、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招標資料,影響中標。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影響中標結果,并且中標人為受益人的,中標無效。
6、招標、投標方私下接觸。招標人違法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7、違法確定或更換評標專家。招標人違法確定或者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其作出的評審決定無效。
“中標無效”,那么中標通知書和所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也是無效的,沒有法律約束力。施工企業應當獲取的工程款將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作者:安徽省濉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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