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加強監管上善用“加法”。強化電子監管,完善監管流程,初步實現遠程在線監督和行政監督行為全程留痕。突出綜合監管,推進單一事中監管向事前、事中、事后綜合監管轉變,并將信用信息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二是在平臺整合上嚴用“減法”。市縣兩級分散在行業主管部門的交易平臺,全部整合為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市縣兩級電子交易系統、電子服務系統、行政監督系統,構筑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三是在優化服務上巧用“乘法”。制定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清單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指南,推行服務內容“清單化”“便民化”,出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標準體系,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有關監督部門提供標準化服務。大力實施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推動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無紙化,以科技手段全面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效率。四是在問題短板上活用“除法”。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督員、評標專家、業主代表、投標人代表等39人,開展了4個場次的座談交流,收集問題與建議等近80條,及時明確問題的責任落實部門,限期改進。通過整改,有效破除了制約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瓶頸,激發了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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