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對重大建設項目推行評標再復核機制 |
發(fā)布日期:2017-06-29 |
為推動重大建設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達100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依法、合理、公正評審,泗陽縣多措并舉,科學壓縮評標專家自由裁量空間。一、構建復核機制。該縣出臺了《泗陽縣招標采購評標專家管理制度》、《泗陽縣招標采購評委守則》、《泗陽縣重大建設項目評審復核制度》等,通過建章立制,讓交易管理部門對評標行為監(jiān)管,做到有的放矢,讓評標結果經(jīng)得起各方主體的充分檢驗,同時,相關投訴也大大減少。二、成立復核小組。該縣成立以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重大建設項目評審結果復核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各招標代理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與交易中心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賦予小組對重大交易項目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復核權。同時建立復核回避制度,對與投標企業(yè)有重大利益關聯(lián)或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本項目的相關人員不得參與評標結果復核。三、規(guī)范復核程序。秉承依法復核,高效復核的原則,該縣評標復核小組嚴格依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采用全面復核、重點復核、抽樣復核相結合的辦法,按既定的復核內容、方法、流程有序開展復核工作,復核工作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細致、規(guī)范高效。四、量化復核指標。該縣評標復核小組不斷量化復核指標,做到復核工作重點突出,以保證工作內容有明確的指向性和靶向性。首先,對評標報告的復核,特別是對中標候選人、各家投標報價的復核;其次對被確定為無效投標的復核,主要看所認定的無效標理由是否實質觸碰招標文件設置的無效標認定條款;再次對評委打分情況進行嚴格校對,對評分明顯高或明顯低的投標文件,通過對其施工組織設計或監(jiān)理大綱進行細致審閱,核驗打分情況是否名符其實。如發(fā)現(xiàn)其與事實不相符合,將請當事評委予以澄清,如評委解釋不能令復核組成員信服的,將建議其再進行實事求是打分。如發(fā)現(xiàn)該評委是主觀故意打高判低情況,復核小組將建議相關部門將該評委列入不良行為上網(wǎng)公示,并限制其一定時期評標權;情節(jié)嚴重的直接建議評委庫管理部門將其清出評委庫。五、明確復核紀律。該縣嚴明復核人員工作紀律,復核工作應在保密環(huán)境下進行,嚴禁復核前復核人員與招標人和投標人進行溝通,保證復核人員無任何影響復核公正情形發(fā)生,如發(fā)現(xiàn)復核人員存在復核不公情況,將進行嚴肅處理。 來源:江蘇省泗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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