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015年第26號令 |
發布日期:2015-06-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26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為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現決定: 一、廢止《關于印發<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和<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的通知》(體改生[1992]31號)。 二、對4件規章、1件規范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主任:徐紹史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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