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企業年報報送進入倒計時 未報或影響招投標及貸款 |
發布日期:2017-06-16 |
距離2016年度年報結束僅剩半個月時間,2016年12月31日前在東莞市登記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抓緊時間,于6月30日前報送年報。未及時報送年報的后果到底有多嚴重?東莞市工商局方面介紹,未及時報送年報的企業,可能對其參與招投標以及貸款方面造成影響。 未報送年報影響企業信用 東莞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通過案例的形式,來解讀未報送年報對企業經營所帶來的影響。 據介紹,位于黃江鎮的一間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近年來由于人事變動頻繁,以往負責企業年報的員工離職,而負責相關證照管理人員對企業年報工作不夠重視,導致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2014、2015年度年報,被東莞市工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該分公司負責人認為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對福建總公司沒多大影響,未引起高度重視。 2016年11月,福建總公司特派工作人員前來黃江工商分局申請將東莞分公司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根據工作人員陳述,總公司正在申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主要用于近期開展工程招投標工作加分,但發現東莞分公司因未按時報送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影響其申報進程。 因此,總公司特派出工作人員處理分公司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事宜,以免影響福建總公司信譽。東莞市工商局方面稱,該分公司負責人充分認識到按時年報的重要性,并保證日后將重視企業守法經營,珍惜企業信用,爭當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典范。 企業因年報問題影響銀行貸款發放 而位于莞城街道一家貿易公司因未按時報送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個年度的年度報告,被東莞市工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春節前夕,該公司前往銀行提款,打算用剛進賬的貨款給員工發年終獎回家過年,卻被告知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屬于不誠信企業,公司基本賬戶被凍結,資金只進不出,員工年終獎無著落。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這才意識到按時報送年報的重要性,馬上在網上補報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三個年度的年報,繳了罰款,帶著材料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在核實材料無誤后,莞城工商分局依法受理并按照程序為該公司辦理了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手續。該公司的銀行賬戶被解封了,年終獎也得以及時發放到員工手上。 未按時報送年報,還可能會影響企業的銀行貸款。 常平鎮一間電器貿易公司因未在規定的期限報送2015年度年報,被東莞市工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6年12月,該公司急需銀行貸款解決資金周轉問題。銀行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相關信息,發現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暫不予發放貸款,公司因此陷入經營困難的困境。 進入異常名錄將被聯合懲戒 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東莞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年報公示制度是構筑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一環,對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來說,既是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也是積累自身誠信的過程。不按時報送公示年度報告,或年報信息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向社會公示,產生信用污點,受到市工商、稅務、經信、人民銀行等18個部門的聯合懲戒。 在注冊新公司、生產經營許可、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獲得榮譽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并受到包括罰款在內的行政處罰。 “請廣大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認識年報公示的重要性,提前報送并公示年報報告,珍惜信用、維護信用,做到誠信守法經營。”東莞市工商局負責人說。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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