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執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有關事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5-03-04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l—2014),以下簡稱新《標準》)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執行新《標準》,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公路工程建設執行技術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執行要求
?。ㄒ?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報交通運輸部或國家發改委審批、核準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宜按照新《標準》執行;5月1日起報送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按照新《標準》執行。
(二)20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報交通運輸部審批的初步設計文件宜按照新《標準》執行;8月1日起報批的初步設計文件,必須按照新《標準》執行。
?。ㄈ┌凑枕椖抗芾頇嘞抻傻胤浇煌ㄟ\輸主管或相關部門負責審批、核準的項目,按照以上時間執行。
?。ㄋ模┩豁椖康氖┕D設計原則上按照初步設計標準執行。2016年1月1日以后報批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按照新《標準》執行。
二、新《標準》http://www.yzczb.com條執行要求
?。ㄒ唬┓?015年3月1日前簽定施工合同的項目,其路基壓實度抽檢和評定可按施工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如合同約定執行老標準,實施中執行新《標準》,應由項目法人與承包人依據施工合同進行協商,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變更審批手續。
(二)凡2015年3月1日起簽定施工合同的項目,一律按新《標準》執行。已出售招標文件且招標文件執行老標準的,在投標截止期前,項目法人應通過補遺書形式對招標文件相應部分進行修改。已開標但尚未簽定施工合同的,項目法人應與投標人協商,按新《標準》簽定施工合同。
?。ㄈ└鞯亟煌ㄟ\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新《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加強對路基壓實度的抽檢,防止試驗檢測數據弄虛作假,確保路基工程質量。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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