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08年度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8-03-04 |
各市(州)財政局、擴權試點縣(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質量和效率,根據《四川省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暫行辦法》(川財采【2007】24號)文件要求,省財政廳制定了《四川省2008年度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2008年度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方案
一、考核部門
省財政廳負責考核甲級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市(州)財政部門、擴權試點縣(市)財政部門負責考核住所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乙級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詳見附件2)
具體考核工作由考核部門組建的考核小組承擔。考核小組可以邀請監察及其他部門人員參加。
二、考核對象
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
當年沒有代理過政府采購業務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不作為考核對象。
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在采購項目代理業務結束后,應當按照規定填報《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沒有填報《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視同沒有代理過政府采購業務,不作為考核對象。
三、考核時間
2008年度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實行定期考核。
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應當于2009年2月29日前將書面自查報告送交考核部門,并提供考核所需資料和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考核部門應于2009年4月底前完成對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工作,將考核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省財政廳。
省財政廳于2009年5月底前完成對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結果確認,并在“四川政府采購網”向社會公布。
四、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現場考核和送達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以現場考核為主。現場考核是指到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實地考核;送達考核是指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按照考核部門的要求,將需要考核的全部資料按時送到考核部門所進行的考核。
五、考核內容
2008年度考核內容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建設情況;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情況;政府采購方式執行情況;政府采購評審委員會組建情況;《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填報情況。
六、評分標準
(一)考核實行百分制。90分以上為優秀;70分—89分為合格;69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被查處的;
2、因違反工商、稅務、社會勞動保障等有關規定被查處的;
3、拒絕或者不配合財政部門考核的,或者向財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超出授予資格的業務范圍承攬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
(三)考核內容所占總分數為100分。具體標準如下:
1、機構建設情況(15分)。
機構建設情況包括擁有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所需設備、設施等辦公條件以及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兩個方面。
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擁有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所需基本設備、設施等辦公條件的,得7分;擁有開展電子化評標所需辦公條件的,得10分。
乙級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高級職稱人數占職工總數達到10%的,得4分;達到20%以上的,得5分。
甲級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高級職稱人數占職工總數達到20%的,得4分;達到30%以上的,得5分。
2、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情況(10分)。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包括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及其更正事項等。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完全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得滿分;應當公告的政府采購信息而未公告的,或者在兩個以上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實質內容明顯不一致的,一項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
3、政府采購方式執行情況(30分)。
政府采購方式執行情況包括政府采購方式適用和變更是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采購方式適用和變更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得滿分;政府采購方式的適用不合法的,或者政府采購方式的變更不符合規定的,一項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政府采購評審委員會組建情況(30分)。
政府采購評審委員會組建情況包括是否在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網絡終端抽取評審專家、選擇性方式抽取評審專家所提供備選評審專家比例是否符合規定、評審專家所占評審委員會比例是否合法等。
政府采購評審委員會組建完全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得滿分;不在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網絡終端抽取評審專家的,或者選擇性方式抽取評審專家所提供備選評審專家比例不符合規定的,或者評審專家所占評審委員會比例不合法的,一項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5、《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填報情況(15分)。
《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填報情況是指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是否嚴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行為規范》(川財采【2007】25號)有關規定填報《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
按照規定填報《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的,得滿分;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但不按照規定填報的,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
七、考核結果及責任
財政部門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應當責令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整改期間暫停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整改結束后,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應當將整改結果報告省財政廳。
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拒不整改或者兩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其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資格。
財政部門在考核過程中發現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進行處理。
八、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四川省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暫行辦法》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