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責任書》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0-11-22 |
閩財購[2010]25號
省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的監管,規范評審專家執業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質量,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省財政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對評審專家的基本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要求、參與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時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現行法規制度中有關評審專家違規處罰的條款予以明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標活動開始前,省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督請各位評審專家認真閱讀《責任書》內容,并簽字以示承諾。
二、采購活動結束后,省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須將評審專家簽字后的《責任書》隨同評審報告(包括對評審專家的評價意見)報省財政廳備案。
附件: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責任書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
主題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通知
抄送:省紀委監察綜合室,財政部國庫司,各市、縣(區)財政局
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2010年9月21日印發
相關附件: 附件: 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責任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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