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啟用海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4-01-03 |
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推進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加強招標投標監督管理,依據《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推進招標投標信息公開的通知》(發改法規〔2012〕3081號)等規定,我委建設并啟用“海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域名:http://www.yzczb.com,以下簡稱監管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管網是省發改委指定的全省發布招標公告的網絡媒介,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免費發布招標投標信息,為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供集中監管平臺。
二、監管網由省發展改革委建設,省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和使用,2014年1月1日起試運行,2014年7月1日起正式運行。
三、各單位按如下分工,在監管網上公開招標投標信息:
(一)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公開招標投標綜合性信息;
(二)項目審批、核準部門負責公開招標事項核準信息;
(三)招標代理機構和自行招標的招標人負責公開招標項目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中標候選人和中標結果等信息;
(四)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開招標投標政策法規和違法行為信息等;
(五)招標投標交易場所負責公開交易管理制度,按季度報送招標投標活動統計數據。
(六)各市縣發改委(局)負責定期報送屬地招投標管理工作情況。
四、各單位應在監管網進行用戶注冊,自監管網試運行之日起登陸,在“使用幫助”指引下,公開招標投標信息。凡不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的招標投標信息,均應依法及時公開。要指定專人負責,不得因人員變動、崗位輪換等而受影響。
五、監管網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平臺是全省統一的綜合性招標投標違法行為曝光臺。各單位要按《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發改法規〔2008〕1531號)和《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的通知》(發改法規〔2010〕628號)要求,依法做好違法處理信息公開和評標查詢工作,切實發揮招標投標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作用,促進全省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
六、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將此通知轉發至所管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和所有招標代理機構。各單位如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聯系人:鞏玄遠,電話:65339701,傳真:65377006;電子郵箱:qfgzgs@http://www.yzczb.com。
來源:海南省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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