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將健全招投標管理制度完善招投標運行機制 |
發布日期:2014-01-09 |
受市場環境、人為因素和招投標管理機制等因素影響,招投標活動在市場運行過程中暴露了一些問題,如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給項目建設帶來了巨大損失,也給腐敗提供了滋生的溫床。
要解決上述問題,首先應健全招投標管理制度,杜絕違規行為。一是建立招投標監管制度。招投標活動在全運行過程中,往往存在著權利集中、缺乏制約的現象,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管,打擊虛假招標、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現象,應制定監管制度,并針對市場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對因監管不力造成損失的各級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和終身負責制,并按造成的影響程度給予相應處罰。二是建立招投標投訴舉報制度。為凈化招投標活動環境,應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對及時舉報招投標活動違法違紀行為,并確認屬實的舉報人給予相關獎勵。三是建立健全招投標違法行為公告備案制度。為了使招投標活動規范化,各級招投標管理機構應依據《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并結合自身情況,建立健全違法行為公告制度,利用網絡等媒介建立公告平臺,將業績不良、操作違規的招投標當事人記錄在冊,并利用網絡媒介、社會行政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從而減少違規違紀行為發生。
其次,要完善招投標運行機制,從源頭治理腐敗現象。一是要合理分工決策,解決“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的問題?!耙话咽帧睓嗔^于集中,既決策又執行,使權力制約形同虛設,導致了監督困難,腐敗行為滋生。為此,應合理配置組織機構,實行黨政領導分工負責制,對招投標活動中決策問題,召開黨政班子會議共同決策。二是要加強隊伍建設,實行專家評委抽調制。應專門建立省、市級專家庫,從中選拔一支素質高、道德高、清正廉潔的隊伍,同時對一般工程項目實行市級專家庫抽選制,對重點工程項目實行省、市級專家庫聯合抽選,并隨機抽調檢察機關監督人員,對在評標過程中妨礙專家評標的責任人,有關部門應對其提出警告并通報責任人單位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以確保招投標活動正常運行。三是加大監督力度,嚴肅查處、追究責任。省、市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力度,對招投標當事人進行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現象,特別是對招投標活動期間發生的腐敗現象要堅決處理,絕不姑息。
第三,要創新招投標工作體系,實現招投標有序開展。應盡快組建招投標電子評標網絡系統,實現網上報名、標書下載、專家推薦、電子評標“四位一體”的電子化管理體系,定標后不再由招標人推薦中標人,實行現場上網公示,從而有效解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真正做到競爭公平、信息公開、評標公正、過程透明。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和發展,我國招投標也日益活躍,健全招投標制度,對促進招投標活動有序開展,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增長,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和諧招投標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源自:甘肅日報作者:曾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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