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 投標企業不簽勞動合同應“一票否決” |
發布日期:2014-01-06 |
多年來,如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大連市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今年,市政協委員訥建宏在提案中建議,應建立“一票否決權”,確保投標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上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同時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卡制度,保障工資兌現。
調研:
有無勞動合同,是農民工維權關鍵
訥建宏表示,近年來本市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現象已有好轉,但部分建筑企業隨意拖欠,拒付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依然存在。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涉及到一個數量龐大的弱勢群體的基本生存,侵犯了農民工的生存發展權。
訥建宏認為,阻塞農民工討薪之路的主要問題在于維權環節。“比如很多建筑施工企業,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有的簽了勞動合同也不給勞動者,只是為了應付政府相關部門。盡管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補償,但客觀事實上這些勞動者連工資單都沒有,因此維權艱難。”
建議:
施工方欠薪,建設單位也應負責
訥建宏認為,要從源頭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應強化勞動合同的監管機制。政府重大項目的施工建設,應建立“一票否決權”制度,把投標建筑企業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否簽訂,作為是否準許其中標的硬性指標。
訥建宏還提出應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包括完善工資支付墊付制度與工資支付擔保制度。“建設方按照合同約定撥付或者結清工程款導致建筑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應由政府相關部門從建設方預交的保證金中扣留先行墊付給勞動者。
對違法分包或轉包,或由實際施工人掛名承攬工程造成分包(轉包)人、實際施工人攜款逃跑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由業主(建設單位)全部墊付工資。”
為保證在本市所有建設工地施工作業的農民工工資不被拖欠,訥建宏建議,政府部門要責成在本市施工建設的單位,必須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卡制度》。
卡上必須有每位農民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工資的基本標準規定,該卡一式四份,農民工一份,施工企業一份,業主(建設單位)一份,政府勞動監管部門或農民工工資清欠辦一份。
對弄虛作假,陰陽合同或卡片照發、工資照欠的單位實施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10倍以上的嚴厲處罰。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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