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強招投標監管 促進項目又好又快落地 |
發布日期:2013-12-19 |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切實簡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省發展改革委于2013年11月起,不再對省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文件進行事前審查,采取系列舉措強化事中、事后監督。
一是轉變招標文件備案方式。不再對省重大項目進行招標公告前的招標文件審查備案,改為在項目開標評標結束后由招標人(代理機構)將招標文件、評標報告等相關資料送省發展改革委備案,省發展改革委協調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化手段強化事中、事后監督。
二是加快推進全省統一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運行。在省和市(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分批運行“四川省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分步實現招投標活動網上備案、網上招標、異地遠程評標、網上監管等全流程電子化,減少招投標活動人為干預因素,建成上下貫通、公平高效的招標投標交易、服務、監督平臺。
三是強化招標公告后的過程監督和招標投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規范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程序,加大對招標文件編制過程中量身定做、排斥潛在投標人等行為的監管和查處力度;建立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合同后評價機制,增強招投標合同約束,逐步規范招投標結果的落實和執行。
四是抓緊修訂完善相關法規和配套政策。按照國家總體改革部署修訂完成《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和《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制定出臺《四川省招標公告發布和評標結果公示管理辦法》、《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來源: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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