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整治招標企業非法行為 |
發布日期:2014-02-21 |
日前,新疆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對五星北路的一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以“勞務費”的名義,根據業務量,按一定比例支付為該公司提供信息的人相應的費用。
工商執法人員調查發現,這家建設工程項目公司在2012年分別與李某等人口頭約定,按自行承攬的招標代理業務口頭約定支付招標代理業務信息費。李某等人通過關系,分別為該建設工程項目公司承攬了6個單位的招標代理業務,收取招標代理費共計48萬元,李某等人獲取信息費11萬元。市工商局沒收了該建設工程項目公司34萬元非法所得,罰款18萬元。
2月17日,市工商局經檢大隊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已檢查了30余家招標企業,其中立案4起,結案3起,罰沒款共計100多萬元。
源自:新疆網記者:唐紅梅通訊員:王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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