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檢察院為企業招投標工作“保駕護航” |
發布日期:2014-03-13 |
近日,針對轄區內大量招投標工作的開展,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四項措施為企業保駕護航,保證工程建設效率高、質量好。
一是強化宣傳,增強招投標當事人法制觀念。在招投標前,加大招投標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結合工程實際,向投標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廣大供應商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對他們進行警示教育,以案釋法,做到警鐘長鳴。提高相關人員對招投標工作的認識,使招投標工作始終保持規范、健康、有序。
二是規范相關程序,營造公開透明的招投標工作環境。堅持把規范程序作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重要手段,確保做到四個公開:公開招標程序,公開招標信息,公開評標方法和公開招標結果。
三是健全監督機制,全方位監督招投標活動。將職務犯罪,監督關口前移,變事后監督為事前預防,重視群眾舉報和投訴,建立健全查處制度,將職務犯罪的苗頭遏制在萌芽階段。
四是積極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依據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辦法,確保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招投標工作的必經環節。(通訊員:王玉山周珊)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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