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發改委積極抓好《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宣傳貫徹工作 |
發布日期:2014-03-21 |
為了抓好《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法制辦監察部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21號)的要求,長春市發改委會同市法制辦、市監察局共同研究,確定了長春市今年貫徹實施《條例》的幾項重點工作,并聯合起草了《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意見》,報請市政府辦公廳轉發。政府辦公廳同意了市發改委的意見,以長府辦發【2012】28號件下發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要求貫徹執行。同時,長春市發改委還著手開展了招投標有關規定的清理工作。起草了《關于抓緊做好招標投標有關規定清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印發給市直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和開發區的發改局等31個部門。市發改委對市財政局等6個部門的9部涉及招投標管理的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關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采用計算機輔助評標(試行)的通知》等3部規范性文件予以保留;《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管理的意見》等2部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長春市國有投資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等4部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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