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招標發行人門檻 引導定價市場化 央行革新債券公開招標 |
發布日期:2014-04-23 |
非金融企業債券的定價機制將更趨市場化和透明。上清所公告顯示,央行金融市場司近日發布《關于銀行間債券市場招標發行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規范了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市公開招標發行的行為。
業內人士稱,這將有助于維護債券發行各方的權益,債券定價有望能更準確反映市場供需狀況,提高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市場化定價能力。
招標發行人“門檻”降低
細心人士發現,《通知》不僅取消了原先對于招標的債券發行人資質等限制門檻,也刪除了中債登為招標發行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披服務的相關規定。
一方面,《通知》取消了此前對招標發債的發行人資質限制,包括評級和總發行規模、投資者等要求,如“發行人主體評級不低于AAA、當期債券發行總規模不少于人民幣100億、投標參與人不得少于30家”等。
另一方面,《通知》取消了2010年舊規關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債券招標發行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披露服務”這一規定。
“這意味著,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市場可招標發債的發行人范圍進一步擴大,鼓勵發行人使用招標發行,可增加發行透明度。同時,上海清算所的地位進一步加強,未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招標系統將主要由其提供。”一位不愿具名的某券商人士指出。
此前,央行已在2013年底批準上海清算所開辦債券招標發行業務,并明確上海清算所提供技術支持的債券招標發行系統為央行債券發行系統的組成部分,而就在上個月,該系統正式“開張”,對外提供服務,3月18日中國鐵路總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200億元已在該系統成功招標發行。
重申投標利率區間不低于50個基點
目前銀行間市場債券發行主要采取簿記建檔與招標發行兩種方式,去年“債市風暴”中,對于這兩種方式孰優孰劣的爭論不休,一級市場的發行定價機制存疑。一些業內人士指出,公開招標肯定優于簿記建檔,但如果取消簿記建檔,對發行效率的影響會很大。
在此背景下,去年交易商協會曾提出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一二級市場利率水平需無限接近”的要求,但被一些業內人士視為是“人為擠壓利差”,隨后,受流動性等多因素共同影響,多年高速擴容的債券發行規模出現了高位滑落。
而此次央行《通知》重申,發行人招標發債不得設置基本承銷額,規定投標利率區間的,利率區間不得低于50個基點,同時也不得對投標價位差或投標價位的連續性進行限制。這被業內人士視為將有助于維護債券發行各方的權益,債券定價有望更準確反映市場供需狀況,提高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市場化定價能力。
招行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鄭新盈昨日對上證報記者表示,《通知》主旨是為了引導債券發行市場化定價,重申不低于50個基點的利率區間,是不希望投標利率區間太窄,這樣有利于避免主承銷商或發行人通過一些手段來干預債券的市場化定價。
“新政對市場是個好事。”鄭新盈表示,雖然市場一直都呼吁信用債的市場化定價,但到底怎樣是個市場化定價,還有一定分歧。他認為,人為限定一二級市場利差不是市場化,而出現主承銷商余額包銷、甚至貼補承銷費的情況也不是市場化。
央行本月數據顯示,今年前兩個月,債券市場累計發行債券http://www.yzczb.com億元,同比減少http://www.yzczb.com%。直到4月份隨著流動性好轉,信用債發行才逐步回暖,呈現供需兩旺。而面對此前債券一級市場發行疲弱,為力促發行,一些主承銷貼補承銷費的現象并不鮮見。
對此,鄭新盈指出,通過公開招標方式來發債,可以獲取最為市場化的發行利率,有利于準確的反映市場供需狀況,提高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市場化定價的能力,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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