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全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監管,著力規范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進一步提高代理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金寨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扎實開展了招標代理機構清理與規范活動。
日前,金寨縣公管局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招標代理機構備選庫單位在我縣業務工作人員不得少于5人,并在規定時間內將進場交易工作人員基本信息等資料(包括:信息登記表<紙質、電子版>、授權委托書、業務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本代理機構為業務工作人員繳納的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證明、業務負責人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等)報送至縣公管局業務科備查。金寨縣公管局及時組織專門人員對各代理機構報送的資料進行了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網上進行公示。經過此次清理,備選庫中的52家代理機構有36家代理資格繼續有效,有16家代理機構被暫停備選庫入庫單位資格。
通過此次招標代理機構清理與規范活動,一是進一步強化了監管工作職責,完善了招標代理機構的準入與退出機制;二是進一步統一了思想認識,完善了業務流程,規范了招標代理機構執業行為;三是進一步凈化了招標代理市場環境,為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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