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老賴”招投標受限 主動“上門”履行 |
發布日期:2018-06-19 |
中國法院網訊 “真沒想到被法院納入失信黑名單影響這么大,連政府招投標都會受到限制” ,被執行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在全部履行了債務后對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說道。
據了解,被執行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建筑業公司,主要從事公路、市政、建筑工程,因拖欠申請執行人某貿易有限公司的水泥貨款,申請執行人某貿易有限公司向當地仲裁委申請仲裁,經裁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應支付人民幣170112元及利息給某貿易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人某貿易有限公司向萍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該院向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逾期未向法院申報財產,法院遂將該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對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限制有關消費。采取該措施一個禮拜左右,黃某主動給執行法官打電話,提出想與當事人和解。執行法官表示愿意給雙方提供這個平臺。之后,雙方的和解也非常順利,被執行人一次性將170112元和執行費全部履行,申請執行人某貿易有限公司同意放棄剩余債務利息,至此,案件圓滿執結。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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