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新舉措規范招投標市場 |
發布日期:2014-07-03 |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浙江省溫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推出一系列改革新舉措。
其一,進一步規范工程招投標。一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公示期間,加強對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審核。二是對中小型房屋建筑且工藝不復雜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規定招標時不設業績條件,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技術標評審采取通過式并不計入總分,商務標推行評標基準價抽簽法。
其二,規范項目負責人管理。對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中標不能開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或提供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合格的竣工報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可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其三,建立工程項目履約保函額度浮動機制。工程項目履約保函擔保額度按照工程實施進度實行動態調整,工程完成地基基礎的,保函額度可減少35%,工程完成主體的,保函額度可再減少35%.
下一步,溫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加強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健全建筑業企業招投標信用評價體系,制定量化細則,對企業在建筑市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行為進行誠信評價,并將誠信評價結果與招投標掛鉤。
來源: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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