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公管局“三個規范”強化招投標審查工作
為進一步提升招投標工作規范化、法治化程度,廬江縣公管局強化招投標審查工作,對受理、開標、評標、結果公示實行全流程、無縫隙排查,切實做到以制度定流程,以流程管行為,把招投標活動全面納入法制軌道上來。
一是規范招投標時間。招投標活動時間是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嚴格檢查招標文件發布備案表,并對開標時間進行仔細核對,杜絕招投標活動中的時間不足等違法行為。
二是加強招投標主體。對于投標人無委托代為投標、中介代理機構私自借人開標等行為,嚴格落實相關的制度規定,對投標人無授權代為投標者取消其投標資格。
三是規范招投標流程。從受理環節的手續審查,到交易環節的標書拆封、現場唱標,再到封閉式評標,交易中心全程參與監管,每個環節都能做到合規合法。(黃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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