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發布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范本的通知》(財購函【2018】63號)規定及合肥市公管局《關于使用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新范本的通知》要求,巢湖市公管局全面使用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新范本。
一是抓部署。自接合肥市公管局《關于使用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新范本的通知》后隨即轉發給各代理公司,對使用范圍、使用時間等內容進行部署。二是抓學習。安排業務工作人員及各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對政府采購10種信息公告新范本進行學習,并和原來使用范本一一比對,重點學習。三是抓執行。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家代理公司現已按照通知要求對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使用新范本。四是抓監督。結合實際情況對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新范本內容進行合理添增,嚴格審查政府采購各類信息公告新范本使用情況,對未修改到位的公告一律予以退回修改。(巢湖市公管局 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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