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郎溪縣靜湖公園兒童游樂園經營場地租賃項目的澄清說明
各潛在投標人:
郎溪縣靜湖公園兒童游樂園經營場地租賃項目的澄清說明發布如下:
一、投資經營游樂項目的飲水吧(小賣部)的建設樣式及建設要求作如下規定,請各投標人按如下規定進行項目運營方案的制定,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靜湖公園兒童游樂園經營場地小賣部建設樣式見下圖:
具體建設要求:
1、小賣部為移動式的。
2、建設面積控制在10平米,一層鋼木結構。
3、不允許油煙大的餐飲項目。
二、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調整為2015年5月8日9時30 分。
招標文件中相應內容做對應修改,此對各投標人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4月23日
附件:http://www.yzc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