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營業執照中注明的經營范圍含有本次采購內容的業務或項目;
3.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具有省級及以上(含直轄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排水管道養護維修CCTV類作業證書;
5.具有省級及以上(含直轄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排水管道養護維修壹類作業證書;
6.具有省級及以上(含直轄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排水管道養護維修潛水類作業證書;
7.投標人須配置管道CCTV檢測設備、QV管道檢測系統、高壓清疏車、毒氣檢測儀、管道相關修復設備(須提供設備清單和采購發票);
8.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前)有單項合同100萬以上或累計工程量30公里以上的管道檢測、清淤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和竣工驗收報告);
9.信譽要求:(1)投標人無被安徽省外的省級(含)以上招投標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2)投標人無被安徽省內的地市級(含)以上招投標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月 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未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中標公示結束后、中標通知書發放前由第一中標候選人(或依法依序遞補的中標候選人)提供企業住所地或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10.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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