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通過研讀招標文件及現場勘查及交流,已經充分了解了項目的實際改造需求,主要是風冷熱泵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與原有的兩個空調系統的連接,不涉及到地源熱泵系統的安裝、調試。因此,招標文件第40頁“評標辦法”中第5、6、7、8、9條中關于地源熱泵的相關評分因素具有嚴重傾向性、排它性以及不合理性。根據招標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議取消上述評分因素。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因為,本項目不但要與溴化鋰機組和地源熱泵實現連接,還要通過自動化控制系統來實現地源熱泵、溴化鋰和風冷熱泵的切換;特別是地源熱泵系統的使用,如何使用地源熱泵尤為關鍵,既要充分考慮地下溫度場的溫度變化情況,還要考慮節能型,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關技術或能力。所以,不存在傾向性、排它性以及不合理性。
2、 問:招標文件第40頁“評分標準”第11條制造商提供的認證證書中“GB/T23331-2009”一般只有地源熱泵生產及安裝等相關企業需要做此認證,絕大部分空調設備生產廠家不需此認證,該條評分因素具有傾向性、排他性,建議取消該評分因素或更改為“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3、 問:招標文件第40頁“評分標準”第1條“制造商規模及技術實力”中關于制造商注冊資本的評分因素不合理,制造商的注冊資本不能充分反映出企業的規模實力,請招標方考慮刪除此條或更改為制造商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可充分反映制造商的規模及實力。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4、 問:招標文件第41頁“評分標準”第13條“全國質量獎”,該獎項不是中央空調制造領域專業類獎項,該條評分因素具有針對性,建議取消該條評分因素或更改為提供“中國節能認證證書及試驗報告”。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5、 問:招標文件第41頁“評分標準”第17條“制造商供貨業績”中對制造商提供的業績存在地域限制,有利于安徽省內的設備制造商,對潛在的投標設備制造商不公平,請考慮將“安徽省內”更改為“全國范圍內”。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6、 問:請問設備制造商授權是否一定要按照招標文件第28頁“設備造商出具的授權函”格式開具,可否提供設備制造商自己的授權格式?
答:必須按照招標文件格式提供。
7、 問:請問R22冷媒是否滿足本次招標風冷渦旋式冷水(熱泵)機組的制冷劑要求?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8、 問:招標文件第41頁評分因素第17項“要求制造商提供合同原件”,由于省外制造商提供原件不方便,請問可否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制造商公章”?
答: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9、 問:《宣城賓館貴賓樓中央空調及熱水改造方案》中只提到風冷渦旋式冷水(熱泵)機組供貨安裝、調試,工程造價估算為175萬,再加上暫定金額熱水系統¥26萬,約等于200萬元,正好為此次招標的控制價,請問此次投標報價范圍是否僅為風冷渦旋式冷水(熱泵)機組供貨安裝、調試和熱水系統?
答;本次投標報價范圍為風冷渦旋式冷水(熱泵)機組供貨安裝、調試和熱水系統,其中熱水系統為暫定金額¥26萬。
10、本次投標保證金為肆萬元,詳見招標公告。
宣城賓館
安徽海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