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證明材料如下(提供復印件或影印件裝訂入投標文件):
1、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其它相應證件;
2、財務狀況報告。指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開標日期為上半年的,應當為近兩個年度任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開標日期為下半年的,應當為上一個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自開標截止之日起近兩年內新辦的企業可提供驗資報告。;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例如相關設備的購置發票和專業技術人員證書和用工合同等或其它證明材料);
4、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主要指提供投標人的納稅信用等級A級或B級證書(自開標截止之日起近兩年內新辦的企業納稅信用等級應當為A級或B級或M級)或其它證明材料。(開標日期為上半年的,應當為近兩個年度任一年度的納稅信用等級證書;開標日期為下半年的,應當為上一個年度的納稅信用等級證書。)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主要指投標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自開標之日起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或其它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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