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政務信息資源治理與大數據開放應用(實驗室建設)項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蕪湖市政務信息資源治理與大數據開放應用(實驗室建設)項目作出如下澄清:
一: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清單說明“一、招標技術性要求(一)提供政務信息與大數據開放運營平臺(實驗室)建設方案”增加第9條,內容如下:
9、空間原則上由招標方提供。但實驗室中的其他配套設施,由中標方提供。中標方要在實驗室場所中提供第三方入駐團隊做數據應用實驗所必須的辦公桌椅、會議室、投影儀、空調、門禁、信號頻閉儀、攝像頭,以及必要的基本裝潢等,滿足5人以上同時做實驗。
實驗室還需要與蕪湖市政務云計算中心之間建立專網鏈路,以便實驗室能夠訪問蕪湖市政務大數據。為保障數據訪問安全,需要配套獨立的6臺高性能臺式機電腦,其中5臺供第三方入駐團隊使用,該電腦不能訪問互聯網,不能使用USB,只能訪問實驗室環境,需提供完整安全控制策略;1臺作為數據、源碼等的擺渡機,由招標方完全控制。
以上設施至少需要提供三年以上的免費使用期限(投標單位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二: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清單說明“一、招標技術性要求”中“(一)提供政務信息與大數據開放運營平臺(實驗室)建設方案”第7條“平臺應自行提供配套的虛擬化云服務能力,以實現分布式計算、分布式存儲等”增加如下內容:
注:虛擬化云服務器集群,該虛擬化云作為政務信息與大數據開放運營平臺的配套設施,由中標方提供。
虛擬化云至少滿足2臺4個千兆接口的防火墻、2臺24個千兆接口的交換機、80核以上CPU,128GB以上內存,1T以上系統空間,12T以上高速數據空間,并提供獨立安全域訪問控制設施。
以上設施至少需要提供三年以上的免費使用期限(投標單位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三: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清單說明第六項“項目驗收”中的第1條“網格員管理分析應充分融合運營商位置數據及通信數據”,現增加如下內容:
中標方應該分析現有網格員終端運行數據,終端運行數據由招標方提供;中標方需自行與運營商對接獲取位置及通信數據,該數據由中標方提供。
四、本項目原開標時間為2018年4月3日上午9:30,現變更為2018年4月8日上午9:30;原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日上午10:00現變更為2018年4月4日上午10:00。
招標文件與澄清公告不一致,以澄清公告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制作投標文件。
招標人:蕪湖市信息資源管理中心
代理機構:安徽省永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