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咨詢(水利工程)乙級及以上和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4、已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獲取談判文件(網址:http://www.yzczb.com);
5、供應商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談判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談判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談判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談判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談判日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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