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地稅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機構)采購項目遴選澄清公告
項目編號:WH21CG2017FW322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蕪湖市地稅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機構)采購項目”,項目編號(WH21CG2017FW3221)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標文件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第一條為“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現修改為:“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具有獨立法人或合伙企業資格”。
二、報名時間延長至2017年10月12日17:00,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請投標單位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制作投標文件。
采購人:安徽省蕪湖市地方稅務局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永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