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綜合保稅區信息化建設項目澄清公告
[疑]:WH01CG2015HW0053
各潛在投標人:
因投標人提出質疑,現就蕪湖綜合保稅區信息化建設項目做如下答疑:
1、招標文件沒有提供保稅區園區、機房、指揮中心、舊海關大樓的圖紙,建議招標方能提供相關圖紙,否則涉及到裝修,改造等的工程量無法確定,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1)監控中心“裝飾”,“拆除工程”等工程量不明確。
(2)機房承重加固工程量不明確。
(3)綜合布線工程為舊樓改造,工程包括原裝修的拆除和恢復,招標文件中工程量不明確。
答:(1)監控中心裝飾和拆除面積都為140平方米,裝飾僅進行抗靜電處理工程、防雷、接地等工作。
(2)包含對海關機房和國檢機房的承重改造。
(3)綜合布線改造設計包含大樓1-3層以及監控指揮中心和數據機房的光纖連接,請投標單位根據點位估算施工費用。
2、招標文件機房工程清單,管委會機房氣體滅火數量一欄標注為“由建設單位考慮,請確認此部分設備是否需要投標報價?
答:是,需要報價。
3、招標文件視頻監控及周界系統清單(1)前端采集部分,缺少六類配線架,六類跳線、光纖配線架等信號傳輸類設備,影響系統的完整性。請確認這些設備是否需要由投標方提供。
答:前端采集部分的六類配線架、跳線、光纖配線架等設備是系統的必要組成部分,考慮到施工方案對這部分設備的影響,需要由投標方根據自身具體方案提供。
4、招標文件對指揮中心配電工作界面沒有明確劃分,請確認指揮中心總配電箱供電電纜是否包含在工程清單內,如包含請明確指揮中心配電系統與大樓總體的工作界面劃分情況。
答:根據招標文件第四章,設備清單中監控指揮中心配置清單中關于UPS設備的規定:2路市電輸入,逆變輸出至控制設備區。主配電接入,采用ZRYJV5*35線纜(該項由甲方負責),至UPS出線由投標單位負責。
5、該項目的投標總價是否有限制,請予以明確答復,如有限制,具體金額是多少?
答:由于本項目招標公告在2015年2月26日發出,根據當時規定,未公布招標控制價。根據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中公開采購項目預算金額。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2600萬元。
原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5年3月20日10:30時;現更改為: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5年3月27日10:30時。
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變更為:2015年3月26日10:00時。
代理機構:安徽欣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