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交通運輸局采購“十三五”綜合交通發展規劃項目答疑函及有關說明
項目編號 :BZCG[2015]23號
尊敬的供應商:
現根據采購人意見就你們提出的相關問題及有關說明答復如下:
一、答疑及說明
1、P33,表格中序號10中“招標文件中第七項采購內容及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等”的第七項改為第八項。
2、P33,評分項目“2、機構實力人員配備(1)具有三年工作經驗的相關資格證5人的得4分…”改為“(1)具有三年工作經驗,且具有從事規劃類相關資格證5人的得4分…”
其中人員是僅指供應商單位具有此類人員,無需全部投入本項目。
3、P34,評分項目“3、投標人業績及資信狀況(1)投標人近三年內(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合同金額在20萬以下(含20萬元)業績,每個得2分…”此條涉及的業績為項目類似業績。
二、其它事項暫不做調整。
亳州市公共資源招投標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