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合杭鐵路蕪湖公鐵長江大橋公路橋接線工程勘察設計答疑1
項目編號:WH01GC2015JT0155
各投標人:
根據投標人所提疑問,現答復如下:
問:1、本招標項目設計范圍為商合航公鐵兩用橋以外的南接線設計、北接線設計、長江路部分改建設計,雖然本項目工程建安費較高,但是設計內容為城市主干路的互通立交和常規結構橋梁的勘察設計,一般有經驗的高級工程師均能夠完成該設計任務。而招標文件第14頁,要求“項目負責人為省級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的,得2分,為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得3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明確的“設定的資格......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違規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禁止的“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根據以上理由,我們要求取消項目負責人是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的加分。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工程勘察設計大師不是資格性條件。本項目招標內容為勘察設計,對項目負責人的該項評分與項目具體特點和內容相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2、本招標項目為城市主干路的互通立交和常規結構橋梁的勘察設計,而招標文件第14頁,要求“近5年內獲得橋梁專業方面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每個得3分,最多得9分。”勘察設計項目采用科學技術進步獎加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明確的“設定的......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違規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禁止的“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因此,我們要求取消近5年內獲得橋梁專業方面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加分。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上述獎項不是資格性條件。本項目招標內容主要為橋梁工程的勘察設計,對投標人的該項評分與項目具體特點和內容相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3、本次招標內容包括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施工配合服務,根據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項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后,才能進行勘察設計招標,故本項目的工可報告已經編制完成,但是招標文件中僅提供了本項目的地理位置圖(一張)和效果圖(兩張),未見工可報告,并且招標文件第12頁規定,對投標文件的設計方案進行評審并打分,對于未參與本項目工可報告編制的投標人,由于項目資料不足,無法對投標文件的設計方案深入研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明確的“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違規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禁止的“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因此,要求向所有的潛在投標人提供本項目工可報告等資料。
答:見答疑附件。
4、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調整為:2015年3月25日10:30。開標地點不變。投標保證金的到帳截止時間為開標日前1個工作日上午10時。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蕪湖長江大橋路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