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經采購單位與我中心商議,取消該項目就“基礎電信運營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授權書”的要求,具體招標文件有關調整內容如下:
1、投標人資格條件第二項“投標人須是基礎電信運營商在池州市設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提供基礎電信運營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授權書,及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內容,調整為“投標人須是基礎電信運營商在池州市設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提供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2、招標文件第七章的商務部分的“投標人具備投標資格的證明文件”第二項第3條“基礎電信運營商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及其針對本項目給予投標人的授權書原件(格式附后,裝訂在投標文件中)”內容,調整為“基礎電信運營商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池州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2015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