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利辛縣數字化城市綜合管理系統
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二次)”的澄清與修改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利辛縣數字化城市綜合管理系統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二次)”作如下修改:
1、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9項:“投標保證金必須從牽頭人企業賬戶匯入下述指定賬戶,不從牽頭人企業賬戶轉入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修改為:“投標保證金必須從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牽頭人的基本賬戶匯入下述指定賬戶,不從基本賬戶轉入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2、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修改為: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整。
特此通知!
利辛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2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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