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鳳陽縣臨淮中學運動場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中有關事項澄清如下:
1、投標人資質要求:
“企業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通過工商部門年審;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近三年(2012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擔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體育場地設施工程。
建造師要求: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注冊在本單位。項目經理近三年(2012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擔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體育場地設施工程”
更改為:
“企業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通過工商部門年審;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建造師要求: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注冊在本單位。”
2、取消資格審查中關于企業及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審核。
此澄清公告作為招標文件(招標編號:FY-F2014256)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標文件中若有與此澄清公告沖突之處,以此澄清公告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據此編制投標文件。
招 標 人:鳳陽縣教育局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中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