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安徽丹林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貴公司關于“和縣人防地面應急指揮中心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單一來源質疑函我公司業已收悉,經調查,現答復如下:
1、擬建設項目屬于涉密工程,保密性要求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五條“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據此,該項目可不走政府采購招標程序而通過其他途徑進行設備采購和建設。考慮該項目投資相對較大,為慎重起見,和縣人防辦與和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進行協調,擬將該項目走政府招標采購程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招標有三種形式,即對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單一來源。該項目為涉密工程不宜對外公開招標(《安徽省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涉密設備、器材的采購應采用單一來源或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可以采取邀請招標或單一來源方式,因和縣政府采購在較早些年就取消了邀請招標這一方式,故選擇單一來源方式進行該項目的采購和建設。
2、2013年馬鞍山市三縣(和縣、含山縣、當涂縣)統一采購的縣級人防機動指揮通信系統,即由天宇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并負責建設,項目建成近2年來,系統平臺運行良好,技術運維保障到位,確保了機動平臺順利開展工作。為使固定平臺(縣人防地面應急指揮中心信息系統)和機動平臺(縣級人防機動指揮通信系統)達成信息集成化、配套統一化和運維保障一體化,更好地與省、市人防指揮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并在馬鞍山市范圍實現和縣與市防辦、含山縣、當涂縣設備器材無縫對接,資源共享,相互支援,故選擇天宇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為本項目單一來源采購供應商,也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文件精神。
以上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選擇設備供應商,皆經和縣人防辦報請和縣人民政府,并在和縣城鄉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第十四次會議上研究確定。
3、公示期限為自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日。公示期滿視同送達,且無新的異議事實及理由,即為同意該函內容。
特此公示
馬鞍山市雙贏招標投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2015-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