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積極參與廣德縣信息中心網絡及移動平臺運營服務項目(編號:CXZB2014-08)。經查詢相關法律規定并報請相關部門批準,現對招標文件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及資格證明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修改為:
1、依法設立并領取了營業執照的通信運營分支機構。
2、具有國家通信行業運營商資格的廣德縣域內通信運營商。
3、具有大型通信運營商運營經驗,具備完善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
4、具有提供通信網絡服務的能力以及專業維護隊伍和相應設備。
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資格證明文件修改為:
1、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或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封裝在投標文件中也可以,但要求為原件)。
2、被授權代表身份證或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
3、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注:以上資格證明文件特別注明的除外,標書中提供的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且開標時攜帶原件核查,否則開標時將作為無效標處理。
特此說明。以上修改內容招標文件中涉及相關內容均做相應修改。招標時將以修改后的內容為準,對于未按照修改后內容的,責任自負。
再次感謝各投標人對我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宣城市誠信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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