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陵縣蒲園安置點一期工程監理項目的澄清 各投標人: 南陵縣蒲園安置點一期工程監理項目(南采服(告)〔2014〕129號)投標人資格條件修改為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和人防監理乙級以上資質或監理綜合資質和人防監理乙級以上資質,項目總監為聯合體牽頭單位的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執業資格。本項目禁止掛靠,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投標或中標資格,并記入不良記錄。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南陵縣政府招標采購代理處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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