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宿松縣復興鎮復興東、西路路燈工程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1、關于縣外企業市場準入要求。執行宿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宿松縣外建設工程企業進縣登記備案管理辦法(修訂)》(松住建〔2013〕146號)文件第十五條的規定:“省外企業未辦理登記的建筑業企業,不得參與宿松縣工程項目的投標;省內縣外企業可先參與本縣工程項目的投標,待中標后依據本辦法辦理備案手續。縣外企業來宿松從事建筑活動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不得辦理合同備案、工程建設等手續”。 2、關于縣外企業資質要求。執行宿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松住建〔2013〕146號文件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建筑施工省外企業必須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省內縣外企業須具有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專業承包省外及省內縣外企業須具有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勞務分包省外企業須具有一級資質,省內縣外企業須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
以下無內容
招標人聯系電話:13865188886 聯系人:何淑記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556-7818876 聯系人: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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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