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LAZBCG-20150070
各潛在投標人:
我單位招標的汊河經濟開發區長江路綠化工程項目于2015年4月7日發布招標文件,現對招標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標文件中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工程竣工初驗合格并經決算審計滿12個月后的30日內(如有死苗須補齊并經業主確認)支付結算價款的40%,工程竣工初驗合格滿24個月后30日內(如有死苗須補齊并經業主確認)再支付至結算價款的70%,工程竣工初驗合格滿36個月后30日內付清余款。工程資料不及時提供,工程款將被拒付。
現修改為: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工程竣工初驗合格滿12個月后的30日內(如有死苗須補齊并經業主確認)支付審計結算價款的40%,工程竣工初驗合格滿24個月后30日內(如有死苗須補齊并經業主確認)再支付至結算價款的70%,工程竣工初驗合格滿36個月后30日內付清余款。工程資料不及時提供,工程款將被拒付。
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不便,敬請諒解。本項目招標在此之前所發布的招標文件內容與本澄清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發布的內容為準,招標文件中的其他內容不變。請各位投標人注意查看有關內容,如不及時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特此說明
招 標 人:安徽來安汊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代理單位:安徽華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