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花山東路、太山路(花鼓山路-新東外環路)
交通管理設施施工工程招標答疑
1、問:關于淮北市花山東路、太山路(花鼓山路-新東外環路)交通管理設施施工工程招標文件中,第三章資格后審內容投標人資格基本條件表第9條質量及樣品提到“3.以上送檢單位必須是投標單位”
我方對此有以下疑義:本工程為建設工程,而非物資采購項目,所以認為要求檢測報告送檢單位必須是投標人不合理;建議修改為“投標人必須提供符合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檢測報告原件和廠家授權書原件”。
答:招標文件第三章資格后審內容,投標人資格基本條件表第9條“質量及樣品”內容更改為: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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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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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合格條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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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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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材料
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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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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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及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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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號燈產品應具有國家公安部出具的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
2.信號控制機產品提供“國家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報告,
3.在開標時出具信號燈具和信號控制機樣品,評分檢驗后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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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號燈產品由公安部出具的檢測報告,符合GB14887-2011標準。
2.信號控制機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對多時段定時式信號機規定要求的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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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時需查看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在投標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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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 我單位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并有類似工程業績。我單位采購符合GB14887-2011標準的國家公安部出具的檢測合格檢測報告的聯網信號機、信號燈,我單位能否參與投標。
答:見招標公告要求。
3、問我單位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企業注冊資金大于150萬元,并有類似工程業績。我單位愿意采購符合GB14887-2011標準的國家公安部出具的檢測合格檢測報告的信號燈、信號機,我單位能否參與此次投標。
在全國范圍內投標單位只要具有交通安全設施資質,就可以投標了,為什么檢測報告送檢單位必須是投標單位。招標是不是失去了公平性,我認為招標具有歧視性。請解釋困惑。
答:能否參與投標,請看招標公告要求;第二個問題見答疑1.
淮北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