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應商:
對編號Sxzczx-20140731《歙縣城區練江大橋東側新安路段和徽州路小北街口路段違停智能管控系統建設項目詢價采購函》作出如下變更:
一、第三點商務要求:(一)資質要求中“4、投標人須具備2012年至今,在安徽省內公安交警用戶獲得使用的違停自動抓拍項目業績兩個以上(含兩個),投標時須提供合同復印件”變更為“4、投標人須具備2012年至今,在公安交警用戶獲得使用的違停自動抓拍項目業績兩個以上(含兩個),投標時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二、附件中第一點“主要設備技術參數”修改為:
1、紅外高清數字高速智能球:必須符合GA/T645-2006技術標準,水平分辨力≥1000TVL(分辨率為1920*1080,幀率為25幀/s,碼率為2Mbps),投標單位投標時須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及產品說明書;
2、智能網絡視頻服務器:必須符合GB/T15211-94、GB16796-2009技術標準,投標單位投標時須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及產品說明書;
三、附件中第二點“技術方案要求”內容不變。
四、投標截止時間延遲至2014年8月18日15:30分。
歙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