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3年第十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項目施工監理(二次)答疑
一、 該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第13條:投標人“擬派總監需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在投標人單位注冊”。由于具有該資質的事業單位法人特殊性,國土部門未實行注冊監理制。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專業的事業單位總監應提供哪些證件?
答: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專業監理的事業單位,需提供具有國土資源部培訓核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人員合格證書和人員(中、高級)技術職稱證書。
二、該招標文件規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已完成的類似工程監理業績(以監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總監業績信用登記手冊為準)”但是監理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是沒有總監姓名的,水利工程是沒有總監業績信用登記手冊的,這種情況該提供什么證明材料?
答:該種情況應提供由業主單位出具的“已竣工監理項目證明(蓋公章)并經業主單位法人簽字的證明資料。
三、投標人和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業績必須提供已竣工監理項目嗎?
答:是的。
四、該招標文件要求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部的或者建設部的都可以嗎?
答:兩者均可以。
五、招標文件中人員配備表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省級監理工程師為類似專業”用給排水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可以?
答:必須是水利水電工程類似專業,用給排水專業監理工程師不符合要求。
淮北市烈山區古饒鎮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