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函 一,項目名稱:安徽省阜陽師范學校教育系實訓室、幼兒園模擬活動實訓室項目 二,項目編號:FZGY-CGSZ20140719 三,發布公告時間:2014年11月14日 四,回復內容: 1、供應商資格設置不合理 答:此次采購項目均為教育教學裝備類設備,專業性強,且數量、金額較大,為確保質量,我們希望供應商具有一定實力,且為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會員的單位來參與投標。 2、產品品牌要求不合理 答:短焦投影機與電子白板同屬電子產品,在該項目中屬于主要貨物類并沒有要求指定品牌,但是為了方便后期維護及維修要求為同一品牌,很多知名品牌都具備該要求,例如:普羅米修斯、smart、鴻合等等,供應商也可以作為經銷商參與投標。 3、綜合評審表中部分分值設置不當 (1)關于注冊資金評分不合理 答:注冊資金只是一個供應商綜合實力的表現,并沒有限制要求,在幾個范圍內的供應商均可參與投標。 (2)關于證書的評分辦法設置不合理 答:作為合格的、規范的供應商應該具有<<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證書。 阜陽師范學校 2014年12月1日
|